本报讯(记者 徐乐 通讯员 余慧)近几个月,瓜果、蔬菜等农作物大量上市,不少流动摊贩瞄准了“商机”,在主要道路、小区门口占道设摊、沿街叫卖,引起道路不畅、果蔬皮乱扔等现象,严重影响市容环境。
近日,婺城区行政执法指挥中心接收市民8890投诉反映: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曙光路与回溪街交叉口,以及曙光菜场门口有很多游商。工作人员立即下派城北中队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处理。
执法队员接收指令,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处理同时发现情况属实,立即当场锁定证据,并对无证游商发放接谈通知书,要求前往中队进行处理。该行为涉嫌违反了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》第二条:“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的规定,从事无证无照经营”。流动摊贩虽然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,但必须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内经营。
下一步,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大日常巡查,积极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政策法规,引导流动摊贩、车载水果蔬菜摊主等自觉遵守市容市貌管理规定。同时,借助“数字城管”平台,实现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,着力营造干净、整洁、有序的城市环境,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。
看婺城新闻,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